廢料回收商利用不準確電子地磅收購廢料被判罰款

2009年5月6日

四個廢料回收商因在回收廢紙時,利用不準確的電子地磅收購廢紙,觸犯《度量衡條例》,近日被法庭定罪,罰款由二千元至五千元不等,涉案的電子地磅亦被法庭頒令充公。

這四宗個案是今年首批被海關成功檢控的廢料回收商,海關會於稍後檢控更多違反《度量衡條例》的廢料回收商販。

自去年底至今年四月,海關人員喬裝賣家,分別在港、九、新界多區的廢料回收商鋪及流動回收車商販售賣廢紙,察覺多名回收商販的電子地磅顯示較輕的重量,可以較低價錢向他們收購廢紙。

海關消費者保障科總貿易管制主任王耀祥今日(五月六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在有關行動中,海關人員發現商販所用的電子地磅經預先調校,使顯示的廢紙重量比實際的為輕,相差的重量由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八不等。

根據獨立的專業機構檢驗報告,涉案的電子地磅分別內置了遙控接收器,及預先調校了不標準的重量單位轉換數據,令顯示廢紙的重量比實際的為輕。

王耀祥說,鑑於在市面上有廢料回收商販利用不準確的電子地磅進行「呃秤」活動,海關已加強巡查,並會持續行動嚴厲打擊,以保障市民權益及維護公平的營商環境。

根據《度量衡條例》,任何人如管有、製造、供應或使用不準確的度量衡器具作商業用途,即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二萬元,有關的偽誤或不準確的度量衡器具會被沒收。

如任何人士被發現使用度量衡器具作商業用途時涉及欺詐行為,均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二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海關呼籲市民如懷疑有使用不準確度量衡器具的欺詐行為,請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二○○九年五月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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