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加強調查及打擊私煙活動(附圖)

2009年4月9日

香港海關在建議的新煙草稅生效後,已密切留意各口岸及市面上的整體私煙活動情況,並從不同層面,包括在走私入口、貯存、分銷和街頭販賣等方面加強執法行動,打擊私煙活動。

海關稅收及一般調查科高級監督周志光今日(四月九日)在記者會上匯報打擊私煙活動的最新情況時表示,在海關加強打擊之下,市面上私煙活動情況未有惡化趨勢,而在街頭販賣私煙的不法行為亦已明顯收斂。」

周志光指出,在過去一個月,海關貫徹執行全方位打擊私煙活動的策略,從不同層面包括在走私入口、儲存、分銷和街頭販賣等各方面進行執法行動。其中,更特別加強打擊私煙集團利用傳單宣傳其電話訂購服務以招徠顧客的不法活動。

在近期一連串的調查行動中,海關共搗破了十六個私煙儲存中心,拘捕十九人,檢獲私煙148萬支,市值240多萬元,應課稅值178萬元。此外,海關亦偵破六十三宗送遞私煙的案件,拘捕六十七人,檢獲私煙13萬支,市值21萬元,應課稅值15萬元。

在打擊街頭販賣私煙活動的執法行動中,海關共破獲一百一十九宗街頭販賣私煙案件,拘捕四十三人,其中十九人為私煙賣家,二十四人為私煙買家,共檢獲私煙17萬支,市值27萬元,應課稅值20多萬元。

在堵截非法進口方面,海關上月於陸路管制站破獲五宗走私香煙案件,檢獲私煙935萬支,市值1,775萬元,應課稅值1,126萬元,拘捕五人,其中包括在沙頭角管制站緝獲三宗較大規模的走私香煙案件,共檢獲私煙679萬支,市值1,289萬元,應課稅值818萬元,共拘捕三人。

周志光說:「海關會繼續密切監察私煙活動情況,並增派人手嚴厲打擊任何形式的私煙活動。海關除檢控販賣私煙者外,亦會加強檢控購買私煙的人士。」

周志光強調,不論透過任何途徑,參與買賣私煙活動均須負上刑事責任。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均屬違法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

他亦鼓勵市民一旦發現懷疑私煙活動,應立即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二○○九年四月九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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