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提醒家長留意玩具安全(附圖)

2009年4月8日

香港海關發言人今日 (四月八日) 提醒家長留意包裝玩具的潛在危險。

海關人員近日在市面多區抽查出售毛公仔玩具的零售店鋪,並把多款毛公仔玩具樣本,包括其包裝膠袋,送交政府化驗所測試,發現其中兩款包裝膠袋出現安全問題。

該兩款毛公仔玩具是由同一供應商進口香港,兩款玩具的包裝膠袋厚度少於標準的0.03810亳米,如兒童把膠袋套於頭上,可能對他們構成窒息危險。海關已向有關供應商及兩個零售商發出禁制通告書,禁止他們出售有關產品。

海關發言人提醒家長須妥善棄掉玩具包裝膠袋,切勿讓兒童把膠袋套在頭上。

根據《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規定,進口、製造或供應本地使用的玩具,須符合指定的安全標準,否則即屬違法。

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和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和監禁兩年。

海關會不時在市面主動巡查玩具及兒童產品,以確保貨品符合《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所訂的安全標準規定,保障消費者權益。

市民若發現不安全玩具或兒童產品,請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或致函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1樓香港海關消費者保障科。


二○○九年四月八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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