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呼籲市民留意不安全仿瓷湯匙(附圖)

2009年2月19日

海關今日(二月十九日) 呼籲市民留意含有過量甲醛成分的不安全仿瓷湯匙。

海關最近在市面抽取了多款仿瓷餐具樣本後,將樣本送交政府化驗所作安全測試。

昨日(二月十八日)得到的測試結果顯示,一款仿瓷湯匙的樣本含有的甲醛成分超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的食品包裝用三聚氰胺成形品衛生標準(GB 9690-88) 所規定的遷移限量4.3倍。該標準的甲醛遷移限量是每公升30亳克。

海關人員今日(二月十九日)在荃灣從一間進口兼零售商的店鋪搜獲560隻仿瓷湯匙。調查行動仍在進行中。

根據專家意見,甲醛不得在食物中使用。但是大部分生物,在新陳代謝過程中都會產生少量甲醛。甲醛天然存在於大部分食物,包括水果及蔬菜 、肉類、魚類等,含量可達每公斤300至400毫克。攝入少量甲醛不會對身體造成急性的影響,但是攝入大量甲醛則會令人急性中毒,導致嚴重腹痛、嘔吐、昏迷、腎臟受損,甚至死亡。

海關發言人今日表示,海關致力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以確保市場上供應的消費品(包括仿瓷餐具)達到合理的安全程度。

他說︰「海關不斷留意本港、內地、以及外國所公布有關不安全產品的消息,亦經常派員在市場進行突擊檢查及抽取消費品樣本進行安全測試。」

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任何人士不得進口、製造或供應消費品,除非該等消費品符合該條例的一般安全規定,否則即屬違法。

如屬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則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消費者如發現不安全消費品,可致函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1樓海關消費者保障科,或致電海關熱線2545 6182舉報。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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