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房集團因供應及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消毒酒精作銷售用途被判罪成

2021年5月14日

一個藥房集團轄下的五間公司,因供應及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消毒酒精作銷售用途,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今日(五月十四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罰款七千元至三萬一千元。

香港海關去年二月接獲舉報,指屯門區內有藥房懷疑售賣附有虛假成分說明的消毒酒精。海關其後派員試購該款標示為「75%乙醇」及「1公升」的消毒酒精,並把樣本送往政府化驗所化驗。化驗報告顯示,該款消毒酒精的乙醇成分及實際容量與產品說明不符,違反《條例》。

海關提醒商戶須遵守《條例》的規定,消費者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及購買有信譽品牌的消毒酒精。

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發展,海關自去年一月二十七日起開展代號「守護者」的全港性防疫產品巡查執法行動,以確保市面出售的防疫產品符合相關條例。行動將會持續進行,如發現涉嫌違規情況,會立即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

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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