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陸路載貨清單於二○○五年正式採用

2004年12月29日

香港海關今日(十二月二十九日)宣布,香港海關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為便利跨境運輸業界及來往中、港兩地的貨車司機而設計的統一格式《內地海關及香港海關陸路進/出境載貨清單》,將於二○○五年一月一日正式採用。

海關發言人今日說:「有關清單自二○○四年一月一日起開始試用。經過一年的過渡期,並廣泛諮詢跨境運輸業界及社會其他有關各界後,海關總署、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及香港海關對《內地海關及香港海關陸路進/出境載貨清單》進行了修訂,以更便利及配合運輸業界的運作需要。」

從二○○五年一月一日起,來往中、港兩地載有貨物的貨車司機或承運人可填寫一式六聯的《內地海關及香港海關陸路進/出境載貨清單》,第一聯及二聯將交予內地海關;第三聯交予香港海關;第四及第五聯由香港海關代收後分別交予工業貿易署及政府統計處;而第六聯則為司機留用副本。

至於沒有載貨的貨車,司機或承運人只需要填寫一式兩聯專供空載貨車使用的《內地海關及香港海關陸路進/出境載貨清單》,分別交予香港海關和內地海關。

香港海關發言人說:「統一格式的陸路載貨清單不但有助業界節省填寫時間及提高載貨清單的準確性,亦利便跨境運輸業界及兩地貿易往來。」

為配合使用有關清單,香港海關將在各陸路口岸向貨車司機派發宣傳單張,並會為跨境運輸業界代表舉行簡介會。有關統一陸路載貨清單的樣本,亦已上載於香港海關網頁(http://www.info.gov.hk/customs),以供業界參考。

如對實施統一《內地海關及香港海關陸路進/出境載貨清單》有任何查詢,請於星期一至五上午七時至晚上十時致電2482 8813與香港海關落馬洲管制站聯絡,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519 0199向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經濟部貿易處查詢。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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