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呼籲司機切勿使用非法燃油

2004年4月13日

海關人員今日(四月十三日)在元朗洪水橋瓦解一個自助式非法燃油加油站,拘捕13名司機(包括12男1女),並扣押26輛涉嫌使用非法燃油的旅遊巴、一輛拖車及一輛運油車。

柴油管制組指揮官林思孝今日在記者會說,處理或使用非法燃油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有關人士會留有案底,其涉案汽車亦可被充公。

此外,任何人士因觸犯非法燃油的罪行而被定罪兩次,其駕駛執照將被取消半年; 如被定罪三次或以上,則其駕駛執照將被取消不少於半年。

在今日的行動中,海關人員拘捕12男1女,年齡介乎25至60歲;和檢獲約6,000公升非法燃油,價值29,520元,應課稅值17,340元。

所有被補司機將被落案起訴「掌管油缸內載有有標記油類的汽車」及「將有標記油放入汽車的油缸」的罪名。

海關於今年首三個月,共查獲51宗涉及油缸使用非法燃油案件並拘捕53人。於二○○四年,海關查獲251宗有關案件並拘捕265人。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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