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處理未完稅香煙,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於今日(二月十二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十八個月。
海關人員於二○二四年十月八日在葵涌葵喜街進行反私煙行動期間,截查一輛貨車,在貨車上檢獲約一百二十七萬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五百七十萬元,私煙應課稅值約四百二十萬元,並拘捕一名三十一歲正在搬運私煙的男貨車司機。
海關歡迎裁決,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