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檢獲冒牌米(附圖)

2011年11月18日

香港海關於十一月十六日及十七日在大角咀、油麻地、深水埗及黃大仙進行反冒牌物品行動。行動中檢獲81袋價值約28,350元的冒牌米,並拘捕七名男子及三名女子,年齡介乎二十七至五十七歲,包括三名公司董事、三名店鋪東主、兩名店鋪負責人、一名送貨工人及一名司機。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市面上有人利用印有偽冒商標的包裝,以次等米冒充正價貨品出售。海關隨即展開調查,並於十一月十六及十七日採取執法行動。

在兩日的行動中,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人員在大角咀、油麻地、深水埗及黃大仙四間糧油店鋪、一間凍肉食品市場及一間批發商緝獲共81袋冒牌米、15個印有偽造商標的米袋及一部米袋封口機,並拘捕10名涉案人士。所有涉案人士現正保釋候查。

根據調查所得,相信有不法商人利用印有偽造商標的米袋,盛裝次等米並利用封口機將米袋封口冒充正牌貨品出售。該批冒牌米的主要買家相信包括一般普羅市民及食肆。經政府化驗所的初步化驗,證實有關冒牌米並不含有對人體有害的物質。

海關發言人今日(十一月十八日)表示,海關在是次行動中得到商標持有人的全力支持和配合,打擊市面上售賣冒牌物品的活動。海關會繼續加強打擊有關非法活動。此外,海關亦呼籲零售商留意所售賣貨物的真偽,切勿向不知名的供應商取貨,如有懷疑,應向有關商標持有人查詢,以及盡快向海關舉報。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管有應用偽造商標的物品作出售用途,可被檢控,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和罰款五十萬元。

市民如發現有任何侵權活動,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 舉報。



2011年11月18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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