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偵破走私名貴左汽車案件

2005年5月27日

海關港口及海域科人員於星期三(五月二十五日)偵破一宗走私名貴左汽車案件。

當晚九時十五分,隸屬海港及內河貿易組的海關人員在油麻地對開海面登上一艘由蛇口到港的內河船進行搜查行動。海關人員查驗其中一個報稱載有「皮革」的四十呎貨櫃。根據有關的船務文件顯示,該貨櫃將會在香港卸下然後轉運到大連。

經檢查後,海關人員發現該貨櫃內並無任何皮革產品,卻載有兩輛名貴左汽車,包括一輛多用途汽車及一輛房車,估計總值達75萬元。

海關人員當場拘捕兩名內地男子,分別為40歲的船長及41歲的理貨船員,懷疑他們涉嫌「入口未列於載貨艙單的貨物」。

初部調查顯示,其中一輛左汽車曾經在加拿大被使用,而該兩輛左汽車在較早前曾被人從加拿大運到內地,而最終安排轉運到大連。

海關發言人今日(五月二十七日)說,海關不排除該兩輛左汽車為失車,並相信不法份子故意安排經香港轉運車輛以減低被內地執法機關截獲的機會。

海關人員在進一步調查後,於昨日(五月二十六日)再拘捕兩名本港男子,分別為一名37歲的船務公司經理及一名46歲的貨運公司經理。

海關發言人說:「海關將會繼續保持高度警覺,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以打擊海上走私活動。」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士「入口未列於載貨艙單的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而涉案的貨物亦會被充公。


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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