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人員檢獲光碟母版及製作設備

2005年6月23日

海關人員昨日(六月二十二日)在落馬洲管制站採取反走私行動,在一輛出境的40呎貨櫃車上檢獲五台光碟母版及光碟複製品的製作設備,總值約100萬元。

昨日下午約一時左右,海關人員在落馬洲管制站截查一輛準備離境報稱載有沙、噴沙機及配件的貨櫃車。在車輛X光檢查系統的協助下,海關人員發現該40呎長貨櫃內藏有五台光碟母版及光碟複製品的製作設備,與報稱貨物不符。

一名29歲男子被捕,他稍後將被落案起訴《進出口條例》的有關罪行。

自二○○三年落馬洲管制站裝設車輛X光檢查系統後至今,海關人員已成功利用此系統偵破兩宗此類型走私案件。上一次發生於二○○三年三月,駐守落馬洲管制站海關人員曾在一輛正準備離境的40呎貨櫃車內,檢獲兩台光碟複製品的製作設備。

根據《進出口條例》,進出口光碟母版及光碟複製品的製作設備均須領有有效許可證。任何人若企圖出口未有有效許可證及未列艙單的光碟母版及光碟複製品的製作設備,將會被控以 「未根據並按照出口許可證出口禁運物品」及「輸出未列艙單的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涉案貨物及車輛亦可能會被充公。


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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