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再次查獲含有毒甲醇消毒酒精(附圖)

2020年3月4日

香港海關於本周一(三月二日)搜查四間位於粉嶺、上水和元朗的藥房,共檢獲一百一十瓶懷疑附有虛假成分說明並含有毒甲醇成分的消毒酒精,並再於今日(三月四日)搜查一間位於觀塘的貿易公司。行動中,一名藥房董事、三名藥房店員及一名貿易公司負責人因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及《消費品安全條例》被捕。連串行動及時堵截涉嫌違例產品於市面出售,這亦是繼二月二十一日海關檢獲一百七十四瓶同樣懷疑附有虛假成分說明並含有毒甲醇成分消毒酒精後,十天之內破獲的第二宗同類型案件。海關呼籲市民馬上停用相關消毒酒精;商戶如有出售,亦應立即下架。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粉嶺區內有藥房懷疑售賣附有虛假成分說明的消毒酒精。於接獲舉報後,海關即時派員行動,率先於粉嶺一間藥房試購一款以塑膠樽裝容器盛載,並標示「乙醇含量75%」及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抗菌消毒液。該產品以標示為五百毫升的透明膠瓶作銷售,零售價為七十五元一瓶。海關人員隨即把該款試購所得的消毒液樣本送往政府化驗所進行化驗,以確定其成分及安全性。

海關於三月二日接獲化驗報告,顯示該款消毒液的乙醇含量為百分之六十九,同時亦含有百分之八點二的甲醇成分。報告亦顯示該瓶消毒液的淨含量為四百七十八毫升。

根據化驗結果,涉案消毒酒精的成分及含量均與產品說明不符,而且含有毒甲醇成分,與所列明的相關國家標準規定不符,涉嫌同時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及《消費品安全條例》。

海關於知悉化驗結果後,即時部署執法行動。除於即日再次搜查涉案藥房外,亦於另外三間位於粉嶺、上水和元朗的藥房檢獲同款,售價介乎五十五至六十八元不等的消毒酒精。行動中共檢獲一百一十瓶涉嫌違反相關條例的消毒酒精,並拘捕四名年齡介乎三十一至五十二歲的男子,包括一名藥房董事及三名藥房店員。海關人員當日亦同時巡查全港各區共三百一十四個零售點,未發現有該款消毒酒精出售。

於跟進調查後,海關今日再於觀塘拘捕一名涉嫌供應相關消毒酒精予涉案藥房作銷售用途的三十九歲貿易公司男負責人。案中五名被捕人士目前正保釋候查。

海關於二月二十一日亦搜查一間藥房集團的辦公室及其位於全港不同地區的二十間分店,當時檢獲一百七十四瓶懷疑附有虛假成分說明並含有毒甲醇成分的消毒酒精,拘捕一名藥房的董事及六名店員。連同本案,海關於兩次行動中共巡查超過五百七十個地點,檢獲二百八十四瓶涉嫌違反相關條例的消毒酒精產品,以及拘捕十二人。

兩宗案件仍在調查中。

甲醇為有機溶劑,含有毒性,可透過皮膚進入人體而導致中毒,破壞肝臟功能,亦可引致失明,甚至死亡,不能用作一般清潔消毒用途。海關提醒市民,於購買消毒酒精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使用消毒酒精時,須注意以下事項:

今次行動是「守護者」特別執法行動的一部分。行動於今年一月二十七日開始,截至昨日(三月三日)為止,「守護者」行動已經持續三十六天,期間出動超過二千七百人次的海關人員,於全港各區零售點巡查超過一萬八千間次,以確保市面出售的防疫產品符合《商品說明條例》及《消費品安全條例》的規定。

「守護者」行動將持續進行,打擊違反相關條例的活動。如發現有任何涉嫌違法行為,海關會繼續馬上向公眾公布。

海關再次提醒商戶不要趁機混水摸魚,切勿以誤導性手法銷售商品、售賣附有虛假產地說明/偽冒商標的物品,以及售賣不安全消費品。海關如發現有商戶作出任何涉嫌違反相關條例的活動,會立即採取執法行動,有足夠證據會作出檢控。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或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任何人如進口、製造或供應未能符合一般安全規定的消費品,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專用舉報罪案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或《消費品安全條例》的活動。海關對所有接獲的舉報,都會作出了解及所需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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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4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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