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於本地「拍賣網」售賣盜版光碟被判監禁八個月

2006年4月8日

一名29歲男子涉嫌在本地「拍賣網」售賣盜版日本卡通電影及動畫光碟,於四月六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三項違反《版權條例》罪名成立,即兩項有關“售賣版權作品的侵犯版權複製品”和一項有關“為任何貿易或業務的目的,而管有版權作品的侵犯版權複製品,以期作出任何侵犯版權的作為”的罪名,各罪名被判監禁八個月,同期執行。

海關發言人今日(四月八日)說,這案的判刑是同類案件中被判刑罰最高的一宗。

他警告說,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士管有侵犯版權物品作出售用途,可被檢控,最高刑罰為監禁四年及每件侵權物品罰款港幣五萬元。

去年六月十六日,海關「反互聯網盜版隊」人員根據調查結果,在北角地鐵站內拘捕一名28歲男子,他當時正將一批盜版光碟交予喬裝買家的海關人員。其後,海關人員在該男子柴灣區的住宅單位內,檢獲一台電腦和12,000張盜版日本卡通電影及動畫光碟,包括電視台正在播放的動畫。

發言人指出,此案件涉及海關檢獲經拍賣網售賣歷來最多的盜版光碟。

自二○○○年初成立首支「反互聯網盜版隊」以來,海關人員至今已偵破57宗案件,當中包括利用互聯網網站分發版權作品、經網站或拍賣網站售賣盜版或冒牌物品、以及利用BT點對點(P2P)程式分發侵權作品的案件;共檢獲逾94,000張盜版光碟及3,600件冒牌物品,檢獲物品總值逾400萬元,共拘捕67男25女。

市民若發現懷疑網上盜版活動,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舉報熱線2545 6182。


二○○六年四月八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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