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打擊健身中心不良營商手法

2020年6月17日

香港海關今日(六月十七日)拘捕一名連鎖健身中心女職員,她涉嫌使用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銷售健身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連鎖健身中心九龍灣分店的一名女職員,在銷售健身服務的過程中,以查詢優惠為由,要求一名顧客在一份表格上簽署,並表示無需付款。當顧客簽署後,該名女職員隨即表示該表格是健身會籍合約,並迫使他付款,涉案的健身服務合約總值約一萬五千元。

經調查後,海關人員今日拘捕一名二十四歲女子,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提醒商戶必須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則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在購買服務前,不應輕易地將身份證或信用卡交予銷售人員。如未清楚了解服務的內容和價錢,或不欲購買有關服務時,應堅決拒絕簽署任何銷售文件。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使用騷擾、威迫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因而限制或損害消費者在選擇及行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即觸犯《條例》中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海關一直非常重視保障消費者的權益,絕不容忍健身中心的不良營商手法,並將繼續予以嚴厲打擊。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情況。



2020年6月17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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