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聯同六個紀律部隊首長歡迎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6月30日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聯同六個紀律部隊首長,包括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海關關長鄧以海、懲教署署長胡英明、消防處處長梁偉雄、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宏及政府飛行服務隊總監胡偉雄機長,歡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今日(六月三十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港區國安法》),並表示全力支持有關法律在香港有效實施。

李家超表示會帶領各紀律部隊全面履行應有職責,做好《港區國安法》的落實工作,致力維護國家安全,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社會安定太平,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特區政府即將公布實施《港區國安法》,以防範、制止和懲治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針對的是極少數違法犯罪的人,保障的是香港絕大多數市民的生命財產和依法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

香港特區政府會按《港區國安法》的規定,盡快設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保安局局長、警務處處長、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入境事務處處長及海關關長會是國安委成員。

李家超表示,他與各紀律部隊全面配合《港區國安法》的實施,保安局正建立有效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於警務處內成立專職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配備有效執法力量,履行《港區國安法》下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工作,其他五支紀律部隊也會在其專業範疇全力協助和配合警務處執行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

李家超說:「從國家層面制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是中央考慮到香港的實際情況。立法有助香港回復安寧、經濟重拾正軌、讓香港走出困境,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我會率領各紀律部隊堅定不移、全力以赴支持和做好《港區國安法》的落實工作,確保條例有效實施。」



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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