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元6 場所安全及進出管制

「場所安全及進出管制」認證準則,旨在確保公司場所安全,防止未獲授權人士擅自出入。公司須為轄下的場所,包括辦公室、貨倉和客戶服務中心等,安裝保安設備及制定保安程序,以保障場所安全。

公司應為場所劃分不同的限制區域,例如接待區、交貨區、貨物處理及儲存區等。在主要出入口、內外窗戶和門安裝上鎖裝置,並按需要加設其他進出監察措施,例如保安崗位、人面指紋識別系統和紅外線保安系統等。

在場所的內、外圍,特別是在出入口、貨物處理及儲存地區,須提供足夠照明,並設置後備電源或後備照明系統,應付緊急情況,亦應設置適當的閉路電視監察系統,並按需要加裝防盜警報器或調派護衛員巡邏,以防止未獲授權人士擅自出入。

公司亦應為場所安全訂立相關的保安程序,當中應包括要求員工佩帶員工證或穿著公司制服,以及記錄進出場所人士及車輛的資料,例如登記訪客身份、司機身份、車牌號碼、進出目的、進出時間及接待員工身份等。

就儲存、發放或歸還進出管制裝置,如鎖匙、通行證、員工證、制服及指紋登記等,亦須制訂相關的程序,並就遺失、失靈或異常事故,訂立報告調查機制。

另外,為確保各項保安設備及程序得以貫徹執行,公司須為保安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養和維修,例如門鎖、窗戶、照明系統和閉路電視監察系統,並制訂相關的保安程序培訓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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