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簡易通關計劃(以下稱為”海易通計劃”)是我們便利商貿的其中一項最新措施,目的是方便貨運代理和物流公司以電子方式提交副提單資料,以進行海運貨物清關。
海易通計劃是海關新近推出的一項計劃,目的為簡化現時的海關清關程序,為海運貨運代理提供一個電子渠道,以Excel/CSV 檔案,預先向海關提交副提單資料(海運模式的入境/轉運付運貨品)。我們深信這些轉變會為貨運代理及海關帶來相互的利益。
貨運代理: | 通過電郵主動向海關提交所有入口/轉運付運貨品(海運模式)的副提單;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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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 | 除特殊情況外,我們不會發出“禁止移離物品通知書”(即表格1)以供核實收貨人紀錄,例如,在船隻預算抵達時間前尚未提交副提單。在正常情況下,在船隻預算抵達時間前只會發出“移離至指明處所以接受查驗的通知書”(即表格2),以扣留付運貨品查驗。 |
以下分別列出現行(圖表1)及建議(圖表2)的工作流程以顯示轉變的詳情。
根據海易通計劃,我們旨在為加入計劃的貨運代理和物流公司提供方便及便利,以優化他們與海關往來的運作效率。為了解更全面情況,以下表格(表1)說明加入計劃後的效益和成本。
國家 | 船隻航行時間 | 提交時間表 | 海關的工作(如有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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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A | 10日或以上 | 預算抵達時間2日前 | 在預算抵達時間前發出“移離至指明處所以接受查驗的通知書”(即表格2) |
組別B | 4至10日 | 預算抵達時間1日前 | 在預算抵達時間前發出“移離至指明處所以接受查驗的通知書”(即表格2) |
組別C | 3日或以下 | 實際到達時間1日後 | 發出“禁止移離物品通知書”(即表格1)”,並在提交1日後發出“移離至指明處所以接受查驗的通知書”(即表格2)”或放行紙 |
有關這三組國家的詳情可參閱下表(附表1至3)。
一星期內的詳細提交時間表見以下的附件。
提交時間表的PDF 檔
下列的連結可提供有關海易通計劃下須向海關提交的檔案的樣本:
電郵格式可參閱以下附件。
(附件:附件III – 電郵格式)
摘要檔案可參閱以下附件。
(附件:附件IV – 摘要檔案)
副提單檔案可參閱以下附件。
(附件:附件 VI – 副提單檔案)
假如你有任何關於海易通計劃的查詢,歡迎與我們聯絡。
求助台
電話 | : (852) 3152 0182 / (852) 3152 0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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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郵 | : e_house_info@customs.gov.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