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香港輸往內地葡萄酒通關徵稅便利措施商標

經香港輸往內地葡萄酒通關徵稅便利措施

由2017年11月9日起,透過《經香港輸往內地葡萄酒通關徵稅便利措施》(“便利措施”),經香港轉口往內地全部42個關區的葡萄酒可享有即時清關的待遇。

根據上述便利措施,“香港備案葡萄酒出口商”只需利用網上系統預先申報葡萄酒的付運資料,相關葡萄酒到達內地口岸後便可獲即時清關服務。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註冊及從事有關葡萄酒的實質商業業務的公司,可申請登記成為“香港備案葡萄酒出口商”。有關登記資格、登記程序及備案葡萄酒出口商責任的詳情,可瀏覽工業貿易署網頁

有關便利措施的查詢,歡迎聯絡香港海關(電話:3759 2505 或 電郵:customsenquiry@customs.gov.hk)。有關登記成為“香港備案葡萄酒出口商”的查詢,歡迎聯絡工業貿易署(電話:3403 6426 或 電郵:enquiry@tid.gov.hk)。

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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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申報葡萄酒資料所需資料

網上申報葡萄酒資料所需資料

「便利措施」的背景及發展

「便利措施」的背景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