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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请市民举报有关:
- 走私活动及非法制造、贩卖或藏有毒品(鸦片、吗啡、海洛英、大麻、甲基苯丙胺(冰)、可卡因等)、无水醋酸、盗版及冒牌货品、未完税之烟、酒、电油及油渣等;
- 处理走私或贩毒活动中的得益;
- 虚报出口纺织品产地来源或于出口纺织品上附加虚假产地来源标籤;以及
- 违反香港法例第424章《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进行交易时使用不准确的度量衡器具;供应重量或度量不足的货物;以及供应纯度不足的黄金或白金制品。
举报方法:
所提供资料,一概保密。
举报奖励计划
已登记线人若能提供资料,协助海关拘捕疑犯及检获物品,可获报酬。
如有查询,请致电 (852) 2545 6182。
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