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盛事|九月香港珠宝首饰展览会」今日(九月十五日)起一连五日于亚洲国际博览馆举行。香港海关提醒参展商,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监管制度(制度)已于二○二三年四月一日起实施。任何人如有意经营贵金属及宝石业务,并于业务过程中在香港进行总额为十二万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论是支付或收取款项),均须向香港海关注册,并须适当履行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法定责任。所有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必须在成功获得相关注册后,才可进行总额为十二万或以上港元的现金或非现金交易。
非香港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若符合指定条件(包括来港参加展览会的参展商),虽获豁免注册,但须就任何在香港进行总额为十二万或以上港元的现金交易(不论是支付或收取款项),于交易后一日内,或在该交易商或代表该交易商行事的人离开香港前,以较早者为准,向香港海关提交现金交易报告。
非香港交易商可透过制度的网页www.drs.customs.gov.hk登入「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注册系统」,提交现金交易报告。相关步骤详载于附件。
非香港交易商亦可于网上下载有关表格(www.drs.customs.gov.hk/download/drsform/CED418_Form%208_Cash%20transaction%20report.pdf),并将填妥的报告传真至(852)3568 4395或于办公时间亲身递交至香港海关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监理科的办公室(地址:九龙九龙湾宏光道39号宏天广场35楼3501室)。
交易商如欲了解更多有关制度的资讯,可浏览网页(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完
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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