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金屬和寶石交易商的註冊

背景

為優化香港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監管制度,以履行香港在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的義務,《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 615 章)已被修訂及引入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並於 2023 年 4 月 1 日實施。香港海關將會負責該制度,執行註冊規定,以及監管註冊交易商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方面的操守。

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

任何人以業務形式,進行任何以下活動—

  1. 買賣(包括購買及出售)、出口或進口貴金屬、寶石或貴重產品;
  2. 生產或提煉貴金屬、寶石或貴重產品,或對其進行增值加工;
  3. 發行、贖回或買賣貴重資產支持工具;或
  4. 就 a、b 或 c 段所述的任何活動,擔任中介人。

經營物流服務業務人士,僅在該業務的通常業務運作中進出口貴金屬、寶石或貴重產品除外。

監管制度涵蓋的物品

四類物品:

  1. 貴金屬:成品或非成品狀態的金、銀、白金或鉑金、銥、鋨、鈀、銠或釕。
  2. 寶石:鑽石、藍寶石、紅寶石、綠寶石、玉石或珍珠,不論其為天然與否。
  3. 貴重產品:符合以下說明的珠寶或錶:由任何貴金屬或寶石或兼由上述兩者組成,或包含或附有任何貴金屬或寶石或兼包含或附有上述兩者。
  4. 貴重資產支持工具:以貴金屬、寶石或貴重產品支持的、使有關持有人有權享有該等資產(整體或部分)的證明書或工具;但不包括—
    1.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 所界定的任何證券、期貨合約、集體投資計劃的任何權益、結構性產品或場外衍生工具產品;或
    2. 虛擬資產。
兩類註冊

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1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

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共分為以下兩類註冊:

  1. 任何交易商有意在業務中,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非現金交易,必須註冊為A類註冊人
  2. 任何交易商有意在業務過程中,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及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非現金交易,必須註冊為B類註冊人,並須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

如交易商只進行總額為12萬以下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則無須註冊。

1 港幣12萬元限額包括或折算為另一貨幣的相同款額

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 iPASS

什麼是DPMS iPASS?

DPMS iPASS是香港海關(「海關」)推出的網上自我評估工具,旨在讓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的人士,透過操作簡單的網上自我評估,迅速了解他或她是否須要申請貴金屬及寶石註冊交易商註冊,須要申請哪一類註冊,以及是否具備申請的條件。

如何使用DPMS iPASS?

海關在批准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時,會考慮(包括但不僅限於)DPMS iPASS列出的因素。

參與者大約需要5至10分鐘,回答自我評估設定的所有問題。進行評估前,參與者應細閱第615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打擊洗錢條例》)和關於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的海關刊物。評估結果將顯示參與者為「不需要申請註冊」,或「須要申請A類或B類註冊」及其準備度為「準備度較高及合資格」、「準備度中等及合資格」或「準備度較低/未合資格」。詳情可瀏覽海關網頁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專頁

等級 須要的註冊類別及註冊資格準備度
灰色 不須要申請註冊
綠色 須要申請A類/B類註冊,註冊準備度較高及合資格
黃色 須要申請A類/B類註冊,註冊準備度中等及合資格
紅色 須要申請A類/B類註冊,註冊準備度較低/未合資格

開始 DPMS iPASS (自我評估)

歡迎參與者電郵至dpms_enquiry@customs.gov.hk或致電熱線3580 1483 / 3568 4248 (中文) 或3580 1484 (英文),與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理科聯絡,作進一步查詢。

非香港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

非香港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指在香港從事貴金屬及寶石交易的人,前提是——

  1. 該人——
    1. 屬——
      1. 並非通常居於香港的個人;或
      2. 在香港以外地方成立或設立的法人(並非個人)及不屬《公司條例》(第 622 章)第 2(1)條所界定的註冊非香港公司;及
    2. 在香港沒有營業地點;及
  2. 該人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的總日數,在任何公曆年中不超過 60 日。

非香港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的責任

非香港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須在任何指明現金交易完成後一日內,或在該交易商或代表該交易商行事的人最早離開香港之時,以較早者為準,向海關提交有關現金交易報告,其中包括該交易商及/或交易商代表(如適用)的行程資料及基本資料、客戶資料及交易詳情等。

  • 任何非香港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沒有報告指明現金交易,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港幣 50,000 元及監禁 3 個月。

  • 現金交易報告
    非香港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可下載以上現金交易報告,並親身或傳真遞交已填妥的報告表格。

常見問題

簡介會

香港海關現舉行一系列有關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的簡介會,部份場次現正接受申請,詳情如下。

日期 場地 時間 語言 可供申請座位總數 網上申請 狀態
30.4.2024 (二) 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26樓 15:00 – 17:00 廣東話 40 申請 現正接受報名

宣傳片

電視宣傳片

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 (於2023年4月1日起實施)

資訊短片(本地交易商及公眾適用)

資訊短片(本地交易商及公眾適用)

資訊短片(非香港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適用)

資訊短片(非香港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適用)

動畫宣傳片

動畫宣傳片

動畫宣傳片

更多資訊

由2023年4月1日起,交易商可透過以下連結於網上提交註冊申請或現金交易報告,並查看更多有關監管制度的內容 。
www.drs.customs.gov.hk

聯絡我們

香港海關
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理科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2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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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45 至 下午12:30
(公眾假期除外) 下午 1:30 至 下午 5:30
電話   :    (852) 3580 1483 (中文)
(852) 3568 4248 (中文)
(852) 3580 1484 (英文)
傳真   :    (852) 3580 1485
電郵   :    dpms_enquiry@customs.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