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由明日(三月四日)起,一连五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的「香港国际珠宝展」设置摊位,宣传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监管制度(制度),并提供现场柜枱服务,便利非香港交易商在参加展览期间提交现金交易报告。
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除获豁免人士外,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从事贵金属及宝石业务并进行十二万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论是支付或收取款项),均须向香港海关注册,并须适当履行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法定责任。所有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必须在成功获得相关注册后,才可进行总额为十二万或以上港元的现金或非现金交易。
非香港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若符合指定条件(包括来港参加展览会的参展商),虽获豁免注册,但须就任何在香港进行总额为十二万或以上港元的现金交易(不论是支付或收取款项),于交易后一日内,或在该交易商或代表该交易商行事的人离开香港前,以较早者为准,向香港海关提交现金交易报告。
非香港交易商可透过制度的网页www.drs.customs.gov.hk登入「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注册系统」,在线上提交现金交易报告。相关步骤详载于www.drs.customs.gov.hk/download/drsform/Information%20Sheet%20-%20Submission%20of%20Cash%20Transaction%20Report%20by%20using%20DRS_cn.pdf(只有简体中文)。
非香港交易商亦可于网上下载有关表格(www.drs.customs.gov.hk/download/drsform/CED418_Form%208_Cash%20transaction%20report.pdf),并于展览期间亲身前往香港海关的摊位提交报告。
香港海关的摊位(摊位编号1C-C18)设于香港会议展览中心展览厅1C,开放时间为三月四日上午十时半至下午六时半,三月五日至七日上午十时至下午六时半,以及三月八日上午十时至下午五时半。
交易商如欲了解更多有关制度的资讯,可浏览网页(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