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筆試(第I部分)及(第II部分)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如適用)的考生將獲邀參加體能測驗。邀請考生參加體能測驗的電郵已發出。未獲邀參加體能測驗的考生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如有查詢,請與香港海關聘任組聯絡(電話:3759 3837或電郵:customs_appointments_unit@customs.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