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與者只須於貨物到港最少一天前,向海關預先提交鮮活貨物資料(如:貨物空運提單)並發送至香港海關指定電郵;
- 貨物到港前,空運貨物營運商須透過空運貨物清關系統向海關預先申報貨物內容,以作清關用途 ;
- 載貨的跨境車輛須於載貨間或貨櫃裝上電子鎖,並於載貨車輛離開香港國際機場空運貨站前(不論是否需要進行海關查驗),向在場當值海關人員提出有關申請及讓海關人員檢查電子鎖;及
- 若鮮活貨物涉及活海鮮和水果,香港海關會在檢查後為合資格的貨物發出「轉運確認書」
(註: 香港海關不會為已離開香港國際機場空運貨站的貨物補發「轉運確認書」,相關貨物可能會因未能隨附該文件而被拒絕進境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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