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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级第二级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收集资料的目的

香港海关会将本问卷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用作下列一项或多项用途:

  • 考虑及处理「香港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的申请;
  • 执行香港海关各项职务及职能; 以及
  • 利便你/贵公司与香港海关职员沟通。

查阅及改正个人资料

  •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你有权查阅及改正你的个人资料。你的查阅权利包括有权获得本问卷内你的个人资料的副本。根据有关条例的条款,本部门可以就处理你提出查阅资料的要求,向你收取合理费用。
  • 有关查阅本问卷的个人资料,包括查阅或改正资料,可向下列人员提出:
    邮寄: 香港海关
    内务行政科
    行政主任(人事)3
    香港北角渣华道 222 号
    海关总部大楼 31 楼
    电话: (852) 3759 3841
    传真: (852) 3108 2305

声明

香港海关授予合资格公司的认可经济营运商资格会分为两级,以便提供弹性,让业界参与计划。要对公司的准备度和相关安全准则进行初步评估,你可以选择申请第一级或第二级认可经济营运商资格进行评估。

重要提示:
评估大约需时15-20分钟完成。你必须回答所有问题才能获得结果。

你已选择回答有关第一级认可经济营运商资格的问题,评估涵盖10个安全准则(A至J)。

你必须回答所有问题才能获得结果。
你已选择回答有关第二级认可经济营运商资格的问题,评估涵盖12个安全准则(A至L)。

你必须回答所有问题才能获得结果。

免责声明:
此评估之分数仅供参考,并不保证其后之申请结果。

准则(A):海关规定的信用证明

该准则旨在要求公司及其负责人拥有良好信誉,严格遵守法例。准则规定,公司及其负责人在过去两年期间,不得干犯海关负责执行的法例,或其他涉及欺诈、贪污或不诚实等刑事罪行。


你已经回答了准则(A)的所有问题,请按“下一步”继续回答准则(B)的问题。
请回答所有问题。

准则(B):备存良好的商业纪录管理系统

该准则旨在要求公司妥善管理重要的商业纪录,使纪录得以完整及准确地保存,特别是与进出口货物相关的文件、牌照及许可证等。

  1. 采取方案以有系统地备存及保管有关来往货物的商业纪录,及规范对商业纪录包括电子记录的识别、储存、保护、检索、保存、和销毁。
  2. 采取机制以确保商业纪录中的资料清晰、完整、和准确。

定期对系统和纪录进行内部审核。

制定程序以安排员工定期销毁过期文件(如为期7年的文件)并保管相关销毁纪录。

请提供货物记录处理方式。


你已经回答了准则(B)的所有问题,请按“下一步”继续回答准则(C)的问题。
请回答所有问题。

准则(C):企业财务健全

该准则旨在确保公司财务健全,能够抵御外来冲击及应付全球危机,保障供应链安全。


你已经回答了准则(C)的所有问题,请按“下一步”继续回答准则(D)的问题。
请回答所有问题。

准则(D):场所安全及进出管制

该准则旨在确保公司场所安全,防止未获授权人士擅自出入。公司须为辖下的场所,包括办公室、货仓和客户服务中心等,安装保安设备及制定保安程序,以保障场所安全。

列出所有场所地址、面积、员工数目、营运时间等。

  1. 场所需配备足够保安装置(如闭路电视、防盗装置、上锁装置等)及人员(如保安岗位)以确保货物及员工安全。
  2. 制定机制以确保如有突发事件发生,可适时向相关人士报告并处理事件。
  3. 制定政策以要求员工在公司场所范围内须配戴职员证或穿着公司制服以兹识别并制定程序以要求指定人员规管并记录职员证及公司制服的发放、归还和报失。

场所内外所有范围均需配备足够保安装置,并于场所平面图标示闭路电视、保安岗位、及防盗装置位置。

护卫员需有具体程序指引其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巡逻及巡查次数、保安检查站位置、报告和记录巡逻结果及发现异常情况的机制、及处理可疑物品及发现到异常情况的程序。

  1. 指派指定员工管理进出管制装置并备存管理记录。
  2. 制定程序以划分员工及访客的进出管制装置,如分别访客及员工的门禁卡的权限。

场所内外所有范围均有足够照明;及在进出口位置装置紧急照明设施。

  1. 定期巡逻场所以确保各项设施及保安装置正常。
  2. 记录巡查人员的名称及其巡查日期、时间、地点(包括(但不限于):逃生门、厕所、仓阁楼、空置房间、仓库等),并签名作实。

员工在公司场所内须配戴职员证或穿着制服以兹识别,并须妥善记录职员证及公司制服发放、归还及报失。

  1. 登记访客及访客车辆的身分及到访资料,如访客名称、进出时间等,以防止不明人士于场所内活动。
  2. 制定程序以要求员工报告场所内的可疑事件及任何擅自进出场所的情况。

登记运输人员及运输车辆的身分及到访资料,如访客名称、进出时间等。


你已经回答了准则(D)的所有问题,请按“下一步”继续回答准则(E)的问题。
请回答所有问题。

准则(E):人员安全

该准则旨在要求公司设立一套有效的员工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各项政策及程序得以贯彻执行,提升内部管理及供应链安全水平。

申请表内容必须包括让准员工申报过往曾否就涉及欺诈、贪污或不诚实的罪行及任何海关负责执行的法例被定罪。

  1. 制定政策及机制,每年要求现职员工就涉及欺诈、贪污或不诚实的罪行及任何海关负责执行的法例的个案(包括正在调查的个案)作出报告。
  2. 制定程序及指引以管理员工工作范畴及员工福利,并指引收到现职员工有关报告后的跟进行动及处理方案。

现职员工如因上述罪行被定罪,须即时向公司申报。

  1. 制定机制并指派定明人员以确保即时取消离职员工的上述权限,及收回员工证、公司制服、公司钥匙等物品。
  2. 备存取消上述权限及收回物品的记录,包括相关日期、时间及获通知人士等资料。

离职事项核对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证、公司制服、储物柜锁匙、公司文具、医疗卡等。


你已经回答了准则(E)的所有问题,请按“下一步”继续回答准则(F)的问题。
请回答所有问题。

准则(F):货物安全

该准则旨在确保公司货物的完整和安全。公司须从货物处理、现场监督及定期审计等方面入手,制定相关程序指引,或于处理货物指引内,加入货物保安要素,防止货物受到干扰。

  1. 编制保安指引规管货物操作流程,以确保货物内容完整,并与货物清单相乎。
  2. 制定程序以限制、侦测和报告擅闯者,以及报告及处理发现到的异常情况。

请参考范本

在货物流程图(问题21)中,处理货物的业务夥伴(例如货运代理人/物流服务提供商/仓库操作员等)的清单及说明其角色(例如货物提货/交付/存储等)

请提供公司在海、陆、空运的进出口作业程序。

制定机制监察及记录仓储货物详情。

请提供公司在进出口作业程序上所涉及的禁运或受管制物品。

请提供公司已领取受管制货物的有效牌照、许可证或证明书。

  1. 制定程序定期审计/盘点仓储货物。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即时报告予相关人士。
  2. 制定程序以指派定明人员定期监管审计/盘点仓储货物。

请提供最新的周期盘点记录。

请提供最新的周年盘点记录。

  1. 制定程序处理及报告发现的异常货物。异常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可疑或非法货物、与货运单不符的货物、受损的货物及与货运单数量不符的货物等。
  2. 发现异常货物后,应立即向指定督导人员汇报。
  1. 公司必须制定机制以确认及记录接收每批货物人员的身分,并核对所有货物是否与相关的装运文件相符,保留相关纪录。
  2. 制定机制监察所有待收货的交易及订明在办公时间外接收货物的政策及程序。

请提供采购订单、运输文件及装运单据。

制定程序以记录接收货物员工身份。

制定程序核对所有进出货物是否与相关的装运文件相符。

  1. 公司必须制定机制以确认及记录放行每批货物人员的身分,并核对所有货物是否与相关的装运文件相符,保留相关纪录。
  2. 制定机制监察所有待付运的交易及订明在办公时间外发送货物的政策及程序。

请提供销售订单、装箱单、运输文件及装运单据。

制定程序以记录放行货物员工身份。

制定程序核对所有进出货物是否与相关的装运文件相符。

  1. 制定程序在装载及卸载货物前检查载具、封条、及运输工具,并报告任何异常情况。
  2. 制定程序以监管及记录采购、保管、分发、及应用公司封条。

记录未使用、已应用及损坏的公司封条。

采用「七点验柜法」或同等方式检查装运工具的内外结构,并记录检查结果。

发现封条异常情况后,应立即向指定督导人员汇报。


你已经回答了准则(F)的所有问题,请按“下一步”继续回答准则(G)的问题。
请回答所有问题。

准则(G):货运工具的安全

该准则旨在透过管理、查验及培训,防止货物在运送期间受到干扰。

制定程序以管理车队、运输工具及运输工作注意事项。

运输工具包括车、船。

所有运输工具(包括外判车队)必须停泊于安全地点,并设有保安装置(例如设有闭路电视摄影机、影像探测器等)及进出管制措施(例如闸口、保安员等),如设有保安装置的停车场等。

  1. 制定程序定期检查运输工具及集装箱,以确保其结构及上锁设施状况良好,并保留检查记录。检查运输工具及集装箱包括(但不限于):检查车身、集装箱内外完整性、货运工具操作正常等。
  2. 如发现运输工具及集装箱有任何损毁,应立刻向督导人员汇报。
  1. 制定机制以在整个本地运输过程中能追踪和监察货运工具及货物活动。
  2. 制定程序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保护和看管。

制定程序报告任何涉及运输工具的异常情况及保安事件予相关督导人员。

运输异常事件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故总类、事故详情、状况、相关联络人等。


你已经回答了准则(G)的所有问题,请按“下一步”继续回答准则(H)的问题。
请回答所有问题。

准则(H):业务夥伴的安全

该准则旨在透过审查选择、签订安全要求及定期检视业务夥伴,与业务夥伴共同保障国际供应链安全。为此,公司须制定有关程序,管理业务夥伴。业务夥伴包括运输服务供应商、货仓承办商及货运代理等,与供应链相关的合作夥伴。

  1. 业务夥伴包括公司所聘用或合作的货运代理、运输公司、仓储服务商等。
  2. 制定程序以审查、选择、和批准安全可靠的供应链业务夥伴。

根据业务夥伴拣选准则作出评核并保留评核纪录。

服务供应商名单须包括货运代理、运输公司、仓储服务商、散工合约商名单等。

  1. 向供应链业务夥伴提供安全规则、程序或指引,以确保仓储环境、货运工具、和过程中货物的安全,并得到业务夥伴签署确认。
  2. 有关安全要求或指引应包含「认可经济营运商」相关认证准则下的安全及管理要求。

如不能提交与供应链业务夥伴的合约,请提交供应链业务夥伴的安全申报。

  1. 向供应链业务夥伴提供安全规则、程序或指引,以确保仓储环境、货运工具、和过程中货物的安全,并得到业务夥伴签署确认。
  2. 有关安全要求或指引应包含「认可经济营运商」相关认证准则下的安全及管理要求。

制定机制以定期与业务夥伴检讨操作表现,并保留相关记录。

制定机制以监察及定期评核业务夥伴,以确保他们持续符合你的拣选条件及你在合约或指引中订定的安全要求。


你已经回答了准则(H)的所有问题,请按“下一步”继续回答准则(I)的问题。
请回答所有问题。

准则(I):保安教育及培训

该准则旨在透过推行一套培训系统,确保员工了解公司保安政策,使政策得以有效实行。

  1. 员工培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讯科技安全、文件管理、场地保安、货物安全、货仓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员工诚信、法规等。
  2. 指派指定人员负责举办内部研讨会及培训员工。

培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仓库安全指引及程序、货物安全及运输安全等。

编制培训时间表以定期进行国际供应链保安培训,并保留相关出席记录。

  1. 设置有效沟通途径,令员工充分知悉公司的保安政策及标准作业程序。
  2. 内部安全通讯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电邮、通告、内联网、公司刊物等。

你已经回答了准则(I)的所有问题,请按“下一步”继续回答准则(J)的问题。
请回答所有问题。

准则(J):资料交换、存取及保密性

该准则旨在保护公司资料免被擅自存取更改。公司须制定资料系统保安政策,透过保安措施、备份管理以及定期监控等方面,保护公司重要资料。

设置管制措施以防止非授权人士存取公司网络、系统、及资料。

  1. 设置管制措施以防止非授权人士存取公司网络、系统、及资料。
  2. 采取措施以保护公司网络、系统、及电脑免受入侵,以防止有人擅自存取商业纪录。
  3. 如文件、邮件、数据库和网页伺服器不在香港,请提供服务供应商的资讯科技保安政策以证明其服务达至 AEO 的水平。

网域帐户密码应定期更改密码。

定期进行安全扫描。

采取机制以识别及侦测网络攻击或任何企图违反资讯科技安全规定的行为,并报告违反安全规定的事件。

采取机制以识别及侦测网络攻击或任何企图违反资讯科技安全规定的行为。

指派人员负责监察公司的网络及系统安全,如有任何突发事件可即时处理。

  1. 设置备份机制以保护公司资料免受损坏或意外删除,并定期进行系统及文件备份。
  2. 制定程序规管检索已存档资料和数据恢复的审批和过程。

设置备援方案以确保系统失效情况下的业务运作。


你已经回答了准则(J)的所有问题,请按“下一步”继续回答准则(K)的问题。
请回答所有问题。

准则(K):危机管理及事故复原

该准则旨在设立一套危机管理及复原计划,以减轻灾难或保安事故产生的影响。为此,公司须制订一套完善危机应变计划。

  1. 制定应变计划以指导员工在遇到危机、事故及其它保安事件下所应当采取的行动。
  2. 保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场所遭到侵入、资产遭到非法控制、走私、破坏货物完整、破坏资料保安等。.
  3. 应变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程序:及时向相关的执法机关报告事件或出现风险的情况并重新启动整套安全系统。
  1. 制定程序,委任指定人员负责调查事件,并编撰详细的事件报告,包括提出补救措施及改进建议。
  2. 制定流程,向相关的管理人员报告调查结果,以及向高级管理层作出建议, 以修正问题,并确保补救措施及改进建议落实实施直至完成。

安排定期演习让公司员工认识应变计划的具体内容。

记录演习报告和训练出席纪录。


你已经回答了准则(K)的所有问题,请按“下一步”继续回答准则(L)的问题。
请回答所有问题。

准则(L):评鉴、分析及改善

该准则旨在设立一套安全风险管理系统,定期检视公司各项运作,藉此改进保安政策和作业方式,降低潜在风险。

  1. 制定对策以解决潜在危机。潜在危机, 包括(但不限于): 意外事故、员工问题、传染病、天灾、财政危机、电脑失灵等。
  2. 制定意外事故报告机制及汇报予相关人士。

定时检讨风险评估程序并妥善保存纪录。

指派具资格人员负责识别和评估公司在业务上出现的安全风险。

  1. 指派人员负责检讨公司的安全政策和执行情况,例如: 财政报告、内部管理及业务流程,并确保相关人员熟识其责任及所有检讨程序。
  2. 制定程序,规范有关安全检讨所涵盖的范围、进行次数、和所采用的方法等细则,并跟进安全检讨中所发现的不合规情况。

指派具资格人员负责检讨公司的安全政策和执行情况。

妥善保存安全检讨报告或清单以供查核。

实施机制以记录改善建议,并跟进其推行进度直至完成。


请回答所有问题。

如有兴趣参与「香港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并了解有关申请程序的更多资料,请浏览本网页内「申请程序」。

欢迎电邮至 aeo@customs.gov.hk 或致电 (852) 3759 2153,与供应链安全管理科联络,作进一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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